第2416章 怜我怜卿(71)-《快穿101次:男神,帅炸天!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如果是这样的话,还不如一开始就成为身为女王的我的血仆比较好。再怎么大胆也不会有想要抢夺女王的血仆的笨蛋吧。

    而且,成为了女王的血仆的话,就可以自动得到爵位,而成为贵族阶级哟。

    虽然你可能会觉得被……损失血这个代价太高了,但是考虑到说不定哪一天就会被袭的危险,这样还算是出血特价呢。

    而且,还有一些先血族王的追随者,盯上了明怜的传闻,虽然不是说绝对,但是……

    若只是因为南倾烬是明怜的血仆这个理由,而让你遭到杀害,这可是会让整个帝都处于风口浪尖的位置的。113 

    正因如此,南倾烬必须作为我的血仆而一起生活,好了,真不愧是我,借口编得太好了。”

    理由说得都很有道理,然而……

    南倾烬摇摇头,“就算你突然说这种话,我也……”

    “不好意思,南倾烬,你可是处于无法在这里自由地生活的特殊立场哦。而且,我以前也说过了呢,我会保护你的。”

    南倾烬脸上泛起了绯红,洛朝花的视线开始移走,“虽然那个时候,我还是无力的小学生,不过现在不同了!

    不管南倾烬有怎样的愿望,都可以用我的力量来实现,也可以让终日被人追着的生活就此完结。

    因此,南倾烬你应该没有拒绝的理由。还是说……你就那么讨厌当我的血仆吗?”
    第(2/3)页